中国海商法协会简介

    中国海商法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Maritime Law Association(简称CMLA),是由全国从事海商、海事、经贸、保险及法律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组成的专业性民间团体,其宗旨是:为了推动我国海商法的发展和海商法制的健全,并协同其他国家的海商法协会为促进海商法、海运惯例和习惯作法在国际范围的统一做出贡献。中国海商法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会员对海商法律、国际公约、海运惯例和习惯作法进行调查和研究;向政府及有关主管机关就海商法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报告,为我国海上运输、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海上保险和有关行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组织会员收集、整理和编译出版国内外海商法规、案例和有关的文献资料;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加强同各国和国际海商法组织、人士的联系,研究国外海商法的发展动向,积极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北京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理事会选举的其他常务理事组成。中国海商法协会设有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海商法协会下设八个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海商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名称和主要研究范围如下:

    1、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设于大连海事大学,主要研究范围:海上交通安全、船舶碰撞和其他海损事故、防止海洋环境污染。

    2、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设于上海海运学院,主要研究范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多式联运、人身伤亡赔偿、国际航运政策、海事国际私法。

    3、海上保险专业委员会。设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研究范围:海上保险、共同海损、海上救助、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

    4、防止海运欺诈专业委员会。设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工作范围:组织和推动对海运欺诈问题的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提出防止海运欺诈事件发生的对策,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就海运欺诈案件的预防及发生后的补救办法,提供咨询意见及处理办法。

    5、争议处理程序专业委员会。设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要研究范围:海事诉讼、行政处理和海事仲裁中的程序问题。

    6、国际海事委员会联络委员会。设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主要工作范围:与国际海事委员会保持联系,在中国海商法协会内部协调国际海事委员会的研究课题,组织学员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或其他国际组织召开的会议,同国际海事委员会其他会员建立、保持联系、进行学术交流。

    7、内河航运法规专业委员会。设于武汉海事法院。主要研究范围:内河航运政策、交通安全、船舶碰撞和其他海损事故、水域资源利用、客货运输及防止水域污染。

    8、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设于广州海事法院。主要研究范围:远洋和沿海运输的法规理论与实务;与港澳地区海商法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交流。

    《中国海商法年刊》编辑委员会,设于大连海运学院,负责年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此外,协会还出版季刊《中国海商法协会通讯》,定期送发给会员。

    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国各有关单位及海商法各界人士可根据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的规定申请加入中国海商法协会。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经国际海事委员会(Comité Maritime International,简称CMI)批准,中国海商法协会取代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为国际海事委员会的中国会员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