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4-08
2021年4月7日,中国海商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功举办《北京草案》线上讨论会。协会副会长、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协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胡方,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侯伟,交通部海事局船舶登记管理处处长李萌,协会副秘书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协会常务理事、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李连君,协会常务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协会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主任朱作贤以及来自实务界、法律界、学术界等5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线上讨论会。讨论会分别由李海博士和李连君律师主持。
胡方审判长在致辞中指出,《北京草案》是第一部由我国提出倡议并积极推动的海事国际公约草案,凝结了很多中国元素,标志着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不断增强,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她表示法院系统一直高度关注草案的讨论进程,在充分考虑实践需求的基础上,为草案的完善积极建言献策,以期我国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真正发挥引领作用,提升我国法律的域外适用度,不断提高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李萌处长在致辞中指出,我国是国际贸易大国,船东大国,推动《北京草案》的公约化意义非常重大。交通部对《北京草案》公约化工作十分重视,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他表示今后船舶登记机关将积极配合草案的制订并将进一步推动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
在李海博士和李连君律师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逐条讨论了《北京草案》第三修改稿的全部案文。协会将汇集各方意见,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相关部门,为即将召开的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8次会议做好会前准备,同时协会也将持续推动《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