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草案》是于2012年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40届国际大会上形成的国际公约草案,后经修订由CMI提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制定国际公约,用于解决经一国法院完成的船舶司法出售,在其他缔约国可以得到承认的问题。我国海事法院每年完成的船舶司法出售平均在260艘以上,由于船舶的国际流动性,其中相当一部分需要得到外国的承认。如该问题得以解决,将有效地促进中国海事审判的发展、提升中国法院在国际海事审判中的话语权。联合国贸法会司法拍卖船舶第六工作组将于近期召开第39次会议,审议《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中国海商法协会(“协会”)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对《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的意见与建议(《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链接进入联合国贸法会官网下载)。协会将对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提交有关部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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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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