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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成功举办《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线上讨论会

发布:2021-09-24

2021年9月24日,中国海商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功举办《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线上讨论会。协会副会长、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协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侯伟,交通部海事局船舶登记管理处处长李萌,香港特区律政司副国际法律专员黄庆康,协会常务理事、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李连君,协会常务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协会常务理事、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翟娟,协会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以及来自实务界、法律界、学术界等4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线上讨论会。研讨会历时一天,由李海博士主持。

《北京草案》即《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是第一个用中国大陆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草案,而且很可能成为第一个以中国大陆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由于我国是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多的国家,《北京草案》如能最终成为被广泛遵循的国际规则,则不仅将对统一各国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及其国际承认方面的法律规定产生促进作用,而且对避免或减少我国海事法院拍卖的船舶在他国受到质疑。

 与会专家逐条讨论了《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的全部案文。协会将汇集各方意见,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相关部门,为即将召开的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9次会议做好会前准备,同时协会也将持续推动《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