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8-18
渔船劳务(雇员)合同
甲 方
| 船 名 |
(必填) | 船舶所有人 /委托代理人 |
(必填) | ||||
所有权登记证号 |
(必填) | 联系电话 | ||||||
性 质 | □ 合伙 □ 个人 (请“√”选) | |||||||
乙 方
| 姓 名 | (必填) | 身份证号 | (必填) | ||||
联系电话 | 现有资格证书 | |||||||
家庭地址
|
(必填)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必填) | |||||
工资账户 | □ 现 金 □ 银行卡 □ 微信/支付宝 (请在选项“□”上打“√”并下面填写相关内容)
(必填) | |||||||
合同期限 (请“√”选) | □ 期 限 | 开 始 时 间 ____年___月___日 | □ 航 次 | 港口登船起 至 港口下船止 | ||||
结 束 时 间 ____年___月___日 | ||||||||
□以工作任务计 | 工作任务内容及时间 | 任务完成标志 | ||||||
工作岗位 |
(必填) | |||||||
劳务报酬 | 计算方式 | □ 按自然月计算 | 每月人民币 元 | |||||
□ 按雇用天数计算 | 每天人民币 元 | |||||||
□ 按登船至下船日期计算 | 每天人民币 元 | |||||||
□ 按工作任务计算 | ||||||||
支付方式 | □ 定期支付 | 每月 号支付 | ||||||
□ 一次性支付 | 期限结束、航次完成或工作任务完成后的5日内支付 | |||||||
□ 不定期支付 | ||||||||
其他约定 | (选填) |
一般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2.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试用期内,依行业内一般标准,乙方被证明不能适应该工作的;(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节严重的;(3)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负有刑事责任尚未执行完毕或处于通缉中的;(5)在签订合同时,隐瞒足以影响岗位工作的病情的;(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形时,甲方可以提前10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1)乙方因非工伤而进行治疗,且在合同期限的三分之一内无法恢复劳动的;(2)甲方因故超过30日不能继续投入生产的;(3)甲方难以继续经营的。
4.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本人故意造成的自身伤害,甲方将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现金工资或将乙方工资存入乙方提供的工资账户。
2.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投保渔船互助保险。
3.甲方应告知乙方作业渔船和岗位存在的足以影响乙方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范应急措施。
4.甲方援引“甲方权利”第3款第(2)(3)项约定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15日在船劳务报酬作为终止合同的补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领取劳务报酬。
2.当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等其他足以强迫乙方劳动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2)甲方强迫乙方从事非法活动的;(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4)甲方签订合同时未告知乙方作业渔船和岗位存在的足以影响乙方人身安全危险因素以及防范应急措施。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日常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乙方在合同期间非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擅自离职、辞职或终止职务。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应以乙方年平均工资的20%为限。
3.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渔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正意见。
4.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自身职务等级担任船舶相应岗位的工作。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书面变更。
三、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四、其他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均应根据甲方和乙方在前表格中记载的地址进行并应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变更。
任何非前款方式的通知、送达均不视为本合同下有效的通知和/或送达。
(二)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资账户支付报酬,如乙方要求变更账户信息,则应及时将账户信息变更情况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汇款失误的责任。
(三)本合同任何一般条款均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排除适用。排除的条款应当记录在前表格“其他约定”中。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在合同“其他约定”处手写明示约定;如手写“其他约定”内容与本合同其他部分产生冲突,以手写“其他约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见证人及主管部门各存一份,自甲乙双方和/或其代理人签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见 证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