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关于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5届会议(船舶司法出售议题)的报告
发布:2022-07-19
中国海商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委派协会副会长、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和协会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教授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代表通过线上形式参加了于2022年6月27日-7月1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55届会议中的船舶司法出售议题。本次会议有关情况具体如下。第一,由于贸法会本次会议的议题较多,船舶司法出售作为众多议题当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议题,被安排在会议议程最前面的四天进行。在该议题之下,结合各国会前提交的议案,会议逐条审议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草案(即A/CN.9/1108)的全部内容,该草案系贸法会秘书处根据第六工作组上次会议讨论的情况以及形成的共识,在《北京草案第五修订稿》的基础上修订而形成的公约草案。第二,参加本次会议船舶司法出售议题的共有40多个贸法会成员国代表(包括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保加利亚、土耳其、伊朗、科威特、俄罗斯、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阿尔及利亚、加纳、等等)以及近30个国际组织或地区或国家的观察员(包括:CMI、EU、IBA、BIMCO、ICS、ICLRC,等等)。现场参会代表大约有100人,线上参会代表大约有300人。第三,由于疫情原因,中国代表团此次没有前往纽约参加会议,而是仅在国内线上参加会议,同时还委托中国常驻联合国机构的同志在现场参加会议,并代表中国代表团发言。参加船舶司法出售议题在国内线上参会的代表共有9人;其中商务部2人,外交部1人,交通部1人,最高院1人,协会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2人。第四,本次会议的船舶司法出售议题一共四天,每天按美国纽约作息时间分为上午与下午两个时段,每个时段为3个小时,分别是纽约时间10:00 -13:00 (即北京时间22:00 - 01:00)和纽约时间15:00 - 18:00(即北京时间03:00 - 06:00)。第五、对于这次会议的船舶司法出售议题,爱尔兰、加拿大、中国、巴拿马、科特迪瓦、多米尼加、德国、马达加斯加、阿根廷、伊斯兰发展银行、国际航运工会、国际比较法研究中心、国际海事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欧盟等国家或国际组织在会前提交了书面议案,秘书处还编印了提案汇编(A/CN.9/1109)。中国代表团不仅在会前提交了议案,而且所提交的议案是所有议案中最长的,共涉及17个问题。第六、中国代表团会前提交的书面议案中的许多建议都被会议采纳并被写入最后的公约草案(A/CN.9/LV/CRP.1/Add.4),为许多重要共识的达成以及公约最后条文的完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将会被公布在联合国贸法会的网站上(https://uncitral.un.org或点击协会公众号查看下载附件)。此外,本次会议的录音资料(包括中国代表团现场代表的所有发言)也将会被公布在前述贸法会的网站上。经过四天的会议,贸法会完成了对公约草案最后文本的审定,并通过了如下决议:第一,向联合国大会提交贸法会第55届会议工作报告附件一所载公约草案;第二,建议联合国大会在考虑到贸法会及其第六工作组(船舶司法出售)已对公约草案进行广泛审议的情况下对公约草案进行审议,以期:(1)基于贸法会核准的公约草案,在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上通过《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2)授权视实际情况尽快于2023年在北京举行签字仪式,届时该公约将开放供签署;及(3)建议将该公约简称为《船舶司法出售北京公约》;第三,请秘书长在该公约获得通过后予以发布,包括以电子方式用联合国六种正式语言发布,并向各国政府及其他有关机构广泛传播。据悉,联合国第七十七届大会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会期可能会持续到年底。加之,在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后,秘书处通常需要大约6个月的时间准备公约的文本以及签约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此,签约仪式很可能会安排在2023年的下半年举行。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协会计划努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协会将密切关注贸法会最后审定的公约中文文本,尽快提出必要的修改或完善意见,供商务部提请联合国有关机构参考(该项工作已经在进行中)。第二、协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并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就贸法会最后审定的公约条款进行分析、研究、论证,为中国政府的签约决策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第三、协会将就公约签字仪式的方案与活动安排等相关问题与商务部沟通,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特别是,待联合国第七十七届大会于今年年底前正式通过公约后,为进一步落实签字仪式的活动方案建言献策,竭尽全力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与协助,力争在北京举办一个成功的公约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