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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五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发布:2023-07-10

2023年7月4日,中国海商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十五届五次理事会在广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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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现场)


协会会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李祝用,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宋宝儒,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胡方,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马琳,协会副会长、人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纪委书记邹志洪,协会副会长、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迪煌,协会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等出席了会议,中国法学会秘书处赵乙泽出席会议并监督理事会选举等议程。本次理事会由协会副会长邹志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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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副会长邹志洪主持会议)


李祝用会长在致辞中向各位参会理事和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长久以来支持协会工作的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协会成立至今走过35个年头,在最高院、交通运输部、全体会员单位和理事、会员的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指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协会所处环境变化发展的规律,用创新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身,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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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长李祝用致辞)


本次理事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由协会秘书长陈波所做的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十五届理事会新增补或改选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表决通过了对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的任命,审议通过并确定了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律协以及厦门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在厦门联合承办协会2024年协会年会。会议还通报了协会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听取了多位理事分别从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委员会相关活动、加强新领域新问题研究工作、建立数据库助力修法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多维度参与协会活动等角度为协会未来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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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长陈波作工作报告)


经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宋宝儒、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当选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会长,陈波副会长同时兼任协会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并经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黄西武、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合规部副总经理傅晓亮、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郑睿当选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秘书长;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蕾当选第十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经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欧海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主任夏元军、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思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部高级专家经济师张晓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资深主管庄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孙玉金当选第十五届理事会理事。

宋宝儒副会长在任职发言中表示上海海事大学作为协会副会长单位,未来将更好发挥人才培养的作用,探索创新在海商法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一如既往参与、支持协会的各项工作,为做大做强我国海运事业、实现海洋强国战略贡献力量。作为协会副会长其将认真履行职责,秉承协会发展宗旨,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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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理事会新任副会长宋宝儒)


胡方副会长在发言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协会工作,持续派员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致力于推动我国海商法事业的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完善国内海事法治,推动全球海事法治进步。她表示将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工作,与大家一起同心协力谋发展,凝心聚力做贡献,推动协会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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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理事会新任副会长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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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由上到下分别为宋迪煌、郑蕾、杨建国、郭萍、何丽新、庄玉成)

邹志洪副会长在总结中表示协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我国全力开展“一带一路”、努力建设海洋强国的大好形势下,通过理事会及所有理事的不懈努力,协会将继续致力于为海事海商实务界、法律界、学术界搭建高水平的专业交流平台,继续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大力加强海商法学研究,积极推进我国海商法事业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