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联合国第七十七届大会正式通过《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2023年9月5日在北京举行签约仪式,这是海事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彰显了中国在国际海事海商领域的引领作用。为扩大《北京公约》的影响力,2024年9月4日,在公约签署一周年之际,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办,上海海事大学承办的《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签约周年纪念活动暨船舶司法出售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叶军发表视频致辞,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协决策咨询首席专家、国际海事组织首位亲善大使徐祖远,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首席法律官、立法处负责人何塞-安杰洛-埃斯特雷拉-法里亚(José Angelo Estrella Faria)、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洁,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庆,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宋宝儒,校长初北平出席会议,以及来自商务部条法司、最高院民四庭、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宁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仲裁委员会、香港海事仲裁协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中远海运物流等国际和国内海商海事领域的近100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中国海商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波受邀出席会议并发言。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波主持主旨演讲环节并在第二单元主题研讨环节发言,陈波副会长详细介绍了协会参与《北京公约》的产生、公约化进程的情况,协会所做的贡献,《北京公约》的签约及后续批准生效等相关内容。《北京公约》赋予船舶司法出售清洁物权的国际效力,对“司法出售证书”“司法出售的清洁物权效力”“司法出售后船舶的注销或登记”等一系列问题制定了统一规则,目前已有2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公约,其中1个国家(萨尔瓦多)已完成批约程序。按照公约有关规定,公约至少还需两个签约国完成批约才能生效。目前,中方正在积极研究论证批约相关问题,合力推动公约早日生效。协会也一如既往、不予余力的宣传、推广公约,并为公约的批准生效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