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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件运输及其对海上保险的影响—吴淼泳

发布:2018-07-17


 

吴淼泳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内容摘要:

 

重大件运输由于其独特优势,在当今大型设施建设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其特殊的实务操作和独有的商务安排对传统海上保险产生巨大影响。

 

关键词:

 

重大件运输 海上保险 影响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及海洋石油开采的不断加大,海上重大件运输由于具有专业化程度高、不可替代性强的特点而在国际航运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在行业中,对重大件的研究不多,特别是从商务、保险、法律等方面对重大件的研究更少。本文作者长期从事重大件运输实务以及保险法律业务,对该领域具有一定了解。本文以重吊船、半潜船为讨论对象、试以作者本身经历,参照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的推荐范本HEAVYCON,粗浅探讨重大件运输对海上保险的影响,以期对重大件运输的风险管控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一、重大件运输

 

(一)、重大件的界定

 

重大件运输由来已久,当前,由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投资、大型设施的加快建设,水电及核电站、城市轨道交通及城际铁路、大型海上石油开采、港口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等大型基础项目为重大件运输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 我国港口规费部门对重大件的界定是对于单件长度超12米或重量超5吨的货物,即认定为重大件, 按重大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中,货物长度在12米以上或重量在3吨以上的即为重大件货物)。在国际航运实务中,重大件的认定无统一标准,视不同航运公司、不同租家、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将20吨界定为重件、有的为30吨、50吨。目前,行内普遍将单件重量(或计费吨)在150吨以上的货物称为重大件,同时,又将重大件分为以下三个档次:600吨以下、600-1000吨、1000吨以上的。

 

传统对重大件的界定,忽视了货物高度和宽度。目前在实务中,好多货物不仅在重量、长度是惊人的,在高度与宽度也是出乎意料之外,货物的高度和宽度因此越来越受到有关方的关注。

 

(二)、在海运的地位

 

近年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伴随而来的是行业对重大件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全球化、国际投资的活跃,也为重大件运输提供广阔的空间;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也为重大件运输带来需求,重大件运输在目前国际航运市场中地位越来越突出,前景越来越被看好,市场空间越来越大,同时在当前低迷的航运市场中竞争也趋激烈。

 

(三)、重大件运输

 

目前,除了小部分重大件运输可通过陆运完成外,绝大多数的重大件运输只能通过海运完成。在海运中,广义上讲,通过借助外部装卸工具的方式,几乎所有船舶均可承运重大件货物,包括集装箱船、散货船、传统杂货船、多用途船等,然而,采用此类船舶运输重大件货物,其经济效果很差。所以,通过专业重大件运输工具或方式才是真正意义的海上重大件运输。

 

从目前国际航运市场构成来看,重吊船、半潜船已成为重大件运输的主力军,拖轮/驳船组合是其主要补充角色。这三种方式特点各异、各有千秋,既可互补、也可竞争,但在某些领域,仍然有各自的“独立王国”。

 

1、重吊船的特点:

 

一般指承运船舶本身配备了起吊能力较大的起吊设备,单吊可起吊货物25吨、50吨、100吨、250吨、350吨、500吨、1000吨等,其货物装卸不需要依赖岸吊,通过船吊直接操作完成,因此,其运费中自然要考虑到装卸因素。

 

(1)  船舶载重吨(DWT)不大。目前重吊船在载重吨方面并不突出,以1-2万吨为主。舱容较突出,整条船只有1-2舱,由于设计独特,船舱可以互通(通过打开可活动的舱口壁实现货舱互通,满足超长货物的需求)。同时,甲板负荷较大,露天甲板可装大量重大件。

(2)  虽然重吊船载重吨、总吨位都不太突出,但由于本船配有重吊,由于重吊价格昂贵且零配件特殊,所以船舶造价较高。船舶造价要比同吨位、型号的船舶贵得多。

(3)  重吊布置特殊,--与传统杂货船不同,目前一般重吊船的重吊均为一侧布置,或于左舷、或右舷,这样布置是便于装卸重大件,使重吊的伸距最大化,也便于单吊、并吊作业。

(4)  技术要求高,重心计算要求准确,-装卸重大件时,压载水调整,绑扎、烧焊等,所以对装卸现场要求高。

(5)  高风险、高投入、高运费---由于货物本身特点,货物对运费的敏感度较差,但由于技术要求很高,又加之甲板货及其本身重大件的特点,从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方面都要比其它件杂货、其他货种(如集装箱、散货等)比困难得多,每个环节都必须慎之又慎。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高、因此,运价也较高,这也是情理之中。

 

2、半潜船的特点:

 

也称半潜式子母船,指通过利用船舶(母船)本身压载水的调整,把船舶(母船)的装货甲板潜入水中,以便将所要承运的特定货物(子船,一般为被承运的驳船、游艇、钻井平台等),从指定位置浮入船舶(母船)在船舶(母船)的装货甲板重新浮出水面适当位置并对所承运的货物进行必要的绑扎加固后,将货物运到指定位置,通过与装货时同样方法将特定货物卸下(浮出)的船舶。

 

3、重大件运输的特点

 

(1) 工程量大:需要大量的技术工程,制作复杂的运输手册,包括配载方案、装卸步骤、航路气象预测、航行的浪高、风速、涌流的限制等。

(2) 货物价值高、替代性差,对货运质量特别敏感。如有货运质量问题,后果严重,损失惊人,影响深远。

(3) 市场门槛高:不仅需要有高端船舶进入市场,还要有先进的公司管理,有序的体系操作,高素质的船员队伍,以及市场开发和工程设计能力等。

(4) 非贸易性特点突出:特别是涉及重大工程项目,通常不是物权的转移,不是货物买卖的交接,也不存在提单的结汇,多数情况下,船东只签发货物收据。

(5) 远期货占较大比例,跟传统海运以现货为服务对象不同,重大件运输以远期货物为主,通常业主立项,设立标的,邀请专业承包商投标总承包,负责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与安装,时间跨度一般为1—2年船,然后再由总承包商与船东签订合同。

(6) 船舶与货物互相依赖的特点比较突出。

(7) 风险承担、责任划分并约定特别。

 

二、重大件运输实务操作简介(以半潜船为例)

 

(一)货物装卸

 

1、装卸港口/地点---与其他运输方式不同,可以是某个港口、某个码头;也可以是某个地点,该地点可能属于某个国家,也可能是国家之间的交汇点; 可以是公海,也可以是一国领海、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等;

2、装卸方式—是滚动与浮动的组合;

3、对作业船舶要求具有海上安装功能的日趋突出;

4、装卸/作业范畴广阔,除装、卸外,还包括其它方式。

5、业主/承包产通知货物(工程设备)备妥的义务及重要性

 

(二)货载特点

 

船中有货,货中有船,船中有船,货中有货,货中有人。一件重大件,如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或其它开采设备),通常有好多工程人员相伴,他们工作、生活在平台上,随船迁移工作地点。

 

(三)关于质保师(Marine Warranty Surveyor――MWS )的地位及作用

 

1、在重大件运输工程中,质保师作用相当重要,适航、风险承担和责任划分等均与质保师有关。在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质保师的条款,双方保险人极其重视。

 

2、相关运输(工程)文件尽早提交质保师审核、修改、批准。

 

3、实务中,所有货物装载、卸载、绑扎、加固、止移墩安装以及稳性的计算等均须得到质保师的认可,否则,保险人不予认可,不予承保。同时船舶本航次的适航性也受到挑战。

 

4、在合同在商定前,船东和租家必须先要做好前期工程工作。船方通常要求货主尽量提供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已初步确认是否可以承运;货方同时会要求船方提供船舶的各项规范,也会充分计算船舶的适货性,然后,才正式进入合同谈判。双方绝对不会冒险船到装货地才发现不能装,除非货物已发生了超出原来提供资料的重大变化。

 

5、合同签订后,《运输清单》连同船舶与货物的资料要递交给质保师审核通过,才能开始实施。曾经有案例,因货物的实际重量已大大超过了质保师在之前所审核通过的《运输清单》,最后质保师不敢签字(可以装货),导致项目遭受巨大损失。

 

6、质保师从开第一次装前技术会议开始就在现场介入。从垫料的铺设,定位椿的定位,到浮箱的定位和甲板的准备。质保师同时要对装货的场所,对水深、潮高、水流、气象等进行核实,核对操作货物的拖轮数量、马力、系桩等。

 

7、船舶装货起浮后,质保师先进行检验,认为货物已按《工程清单》装载到位,才可以开始海上加固,待全部做完,还要检验止移墩的数量,位置以及烧焊情况。全部条件都满足要求后,质保师签署证书,船舶才可以开航。而该证书是保险公司认可的有效文件,作为对海上保险的条件依据。当然,这并不代表船舶适航的依据,船舶是否适航还要有机器状况,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等。

 

8、卸载方案当然也要通过质保师的审核,与装货的各项检验要求一样。在质保师认可的情况下,海上解缆开始,然后是船舶到指定的地点下潜,拖轮将货物拖出,船舶完成交接,可以起浮移走。

 

(四)、滞期费与滞留损失

 

如果船长出于对货物安全的考虑,基于其职能判断,船长有权决定绕航(对合同约定的航线进行变更),因此所产生的时间损失由租家承担,由船东按合同约定的水平收取滞期费。

 

(五)、时间区段(Window )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区段,这一区段从180天到90天再到45天等逐步缩小、合同各方在不再区段内相应地履行不同义务,以使分工更加明确,最终顺利执行项目。

 

2、由于重大件运输的货物多数为远期货,在定运输合同时,往往货物还没有制造,船舶也可能仍在建造中,项目运输则是1—2年后的事。因此,WINDOW给双方以时间上充分安排,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协商调整区段,使船舶和货物能较好衔接。

 

3、合同双方(有的项目也包括第三方,如质保师)可以根据逐步缩小的区段,调整有关技术资料的计算,以使船货能更好吻合。

 

4、该约定要考虑双方及合同标的的具体实际。

 

(六)、运费

 

1、运费支付的特殊安排(分签合同时、船舶到港前、到港后、装货后不同阶段按不同比例支付)。

 

2、到付运费的做法很少。

 

3、运费与留置:在重大件运输中,船东很行使留置权,存在许多障碍,如海关监管、安全隐患等。

 

(七)、终止合同费

 

这一项费用对租家、船东来讲均是双向的,即双方均可根据合同约定宣布合同终止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主要有:

 

1、船东违约

 

船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抵达约定地点时租家可宣布终止合同并向船东索取终止合同费。

 

2、租家违约

 

货物未能在约定的时间抵达约定地点或备妥时,船东可宣布终止合同并向租家索取终止合同费。

 

3、货物严重与合同不符时,船东可宣布终止合同并向租家索取终止合同费。

 

4、特殊情形的处理

 

(1)、如因不可抗力,船东无法执行合同,船东需退回所得预付运费,合同终止,这与传统的“运费不退”的做法完全不同。

 

(2)、如因船舶不可避免错过受载期,船东可以向租家提出变更受载期。对此,租家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并终止合同。

 

(3)、如果租家宣布不接受变更后的受载期,不管当时船舶是否已在驶往装港的途中,合同终止。船东不但自己承担因合同终止而蒙受的损失,还要退回已收取运费,甚至还要承担终止合同的其它损失,如违约金及/或间接损失等。

 

(4)、如租家宣布接受变更后的受载期,一般船东需支付相应的罚款或违约损失。

 

(八)、船舶启动、遣返

 

有些合同约定,租家要向船东支付此项费用,这是海上工程和重大件运输的惯例,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

 

(九)、关于过运河的特别约定

 

基于船舶、货物特殊性,尤其是货物的超长、超高、超宽等原因,运河费将是一笔大额支出,须在合同明确约定由谁支付。通常还会对运河费的最高限额、予以明确约定。

 

(十)、对绕航的特殊规定:

 

1、为了货物安全,船长可决定绕航(与合同约定的航线不一致),由此产生的时间、费用由租家承担,按滞期费的标准支付给船东;

2、非船方原因而由于船舶证书引起的船舶进出延误的时间损失由租家按滞期费的标准承担并支付给船东;

 

(十一)加油的特殊约定

 

1、由于所载运货物的特殊性(超宽、超高),好多港口不敢轻易答应让船舶进港加油,油公司的油驳在靠、离本轮进行加油作业时的技术难度也远比其他船舶高。

 

2、通常要绕航(跟习惯航线相比),而且绕航时间较长后才能找到加油港,所以双方在订合同时应对加油有关条款考虑较周、较细。

 

3、同时,由于承运货物多为远期货/项目货, 从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时间间隔较长,通常是1年、2年或3年不等。由于油价多变,且履行合同期间油量消耗较大,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油价有较合理的约定,如果履行合同时的油价超出签订合同的油价的约定比例,按实际油价结算,“多退少补”。

 

三、重大件运输合同标准版本(HEAVYCON)中风险承担、责任划分

 

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专为重大件运输推荐了运输合同范本为HEAVYCON。该范本本着“经济、效率、合作、便利”原则,将通常遇到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

 

Heavycon主要适用于以下运输方式:

 

1、  Offshore Activities,石油钻井平台的运输、安装、卸载等;

2、  其他特种货物(如大型设备、游艇、舰艇等)运输。海上大型工程船舶(挖泥船、驳船等)

3、  超长、超大型结构及工业设备运输

4、  大型港口机械:集装箱桥吊、集装堆场吊(RTG)

 

由于重大件运输对安全要求特别高、风险巨大、影响深远,具有“高、大、危、猛”的特点。

“高”指高风险、高技术、高门槛,

“大”指大项目、货物本身重量、体积等都很大,

“危”指危险性很大。

“猛”指一旦有意外事件发生,由于金额巨大、影响广泛,社会和媒体关注度高,来势凶猛。因此,要求有关方必须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并建立有序公共危机处理机制。

 

因此,如果不在合同中对面临的或潜在的风险予以固化、明确,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有效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其影响可能是致命的。

 

该合同范本主要特点有:

 

(一)、背靠背

 

建立特殊的责任划分和风险承担机制。各有关各自承担各自的风险和责任,而不问原因。相关合同条款如下:

 

尽管本合同中有其他规定,船东应对造成船舶或使船舶遭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对关于清除残骸和船舶移动、照明或设置浮标的费用的任何责任;对关于船东的任一雇佣人员、服务人员、代理人或分包人员的伤亡的任何责任;对船上非本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货物的任何责任负责。所有这些责任都应由船东独自承担,而不向承租人、其服务人员或代理人追索。船东还应赔偿、保护租船人使其不对任何及一切索赔、损失、花费、损害和每一种类和性质的费用包括由上述原因产生的法律费用承担责任。

 

尽管本合同中有其他规定,承租人应对任何性质的和任何原因造成的对货物或使货物包括承租人在船上作业拥有出租和/或租用的任何财产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或延误;对关于清除残骸和货物的移动、照明或设置浮标费用的任何责任;对关于承租人的任一雇用人员、服务人员、代理人或分包人员或者验船人员伤亡的任何责任;对因货物的损失、损害或延误而引起的一切责任负责。所有这些责任都应由承租人独自承担,而不向船东、其服务人员或代理人或保险人追索。承租人还应赔偿、保护他们使其不对任何及一切索赔、损失、花费、损害和每一种类及性质的费用包括由上述原因产生的法律费用承担责任。

 

同时,合同明确规定了船东和承租人对船舶或货物引起的油污各负各责。

 

由此产生与其相配套的特殊机制有:

 

(二)、“互不追索机制”: 合同中约定应由船东承担的责任仅能由船东独自承担,船东及及其保险人而不向承租人、其服务人员或代理人追索,反之亦然。

 

(三)、共同被保险、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

 

租家(货主)应以其名义并由其付费取得,并在本合同全部期间和整个时效期内保有对货物的一切直至全部价值的灭失或损坏的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综合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包括有关伤亡及对间接损失的索赔的责任)及清除货物残骸险的保险单。在这些保险单中租家应付费安排船东作为共同被保险人并安排保险人放弃代位行使权。租家在此同意在船东或其指定的代表要求时,将根据本合同保有的保险原始单证向他们提交。

 

既然租家的保单中已经将船东列为共同被保险人,自然地其保险人无法行使因船东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其它)而对船东行使代位求偿权。

 

当然,为稳妥起见,船东还是会要求货主的保险人出具正式文件,承诺放弃代位求偿。

 

(四)、关于保险的特殊约定

 

船东应付费安排保护租家不承担合同中约定由船东承担的责任所需的保险。

 

船东同意在租家或其指定的代表要求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提交有关保险原始凭证。

 

(五)、责任限制

 

须特别强调,在Heavycon中,本条款相当重要,因为货物价值、高风险、天文数字般的索赔(第三者责任、人身伤亡索赔、残骸打捞等责任通常是惊人的)所以,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六)、喜马拉雅条款与集团做法

 

除保留传统“喜马拉雅”条款外,还会采纳集团(GROUP)做法,船东、租家将与其相关的雇佣人、代理人、关联人等列入集团范围,使集团成员均受到“背靠背”保护,减少争议。

 

四、重大件运输对保险的影响

 

(一)、新问题

 

HEAVYCON合同关于双方的风险承担、责任划分等跟其它海运合同截然不同。

 

在传统海运中,不管是国际运输还是国内运输,当货物处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货物的灭失、损坏(除承运人可免责的事由外),承运人是要负责任的;受损货物的处理(如打捞)、货物对环境的污染等,也可能由承运人负责。

 

货物保险人在赔付后通常所能行使的“代位求偿”权也明确被合同双方排除在外。合同约定“共同被保险”的做法也可能与传统要求“可保利益”的规定相矛盾等。

“集团”概念的提出和施行以及其它互惠的约定也可能与传统海上运输责任制度有很大区别。

 

(二)、新险种

 

根据HEAVYCON合同,船东、租家除需安排传统的海上保险外,可能还需考虑安排以下保险:

 

1、终止合同险:

 

在重大件运输中,由于种种原因,终止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将使船东或租家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从风险管控角度出发,船东、租家会考虑安排此险种。

 

2、运费、滞期费保险:

 

船东、租家会根据不再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保险。

 

3、营运中断险/租金损失险:

 

4、违约赔偿险:

 

在重大件运输中,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方违约时需向守约方支付巨大的违约赔偿金,这也为保险人提供商机。

 

5、间接损失险:

 

除违约赔偿外,有些合同还约定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间接损失且数额惊人,因此,通过保险安排应是合同方的选择之一。

 

6、货物保险扩大承保范围,对货主提供的保险不局限于货物本身,包括人身伤亡、残骸打捞、污染责任等,承保范围扩大。

 

(三)、新要求

 

1、保险人要按运输合同的约定出具批单,正式声明将有关方列入“共同被保险人”,并承诺放弃“代位求偿”。

 

2、双方保险人需对质保师予以共同认可,对其提出的建议、要求、意见要及时回应。

 

重大件运输处于动态发展中,时常会出现新问题、提出新要求。因此,为重大件运输提供风险保险的保险人应时刻了解行业发展态势,与各有关方多进行沟通、交流,更好了解行业特点,尤其是风险集中点,更好地为被重大件运输提供量体裁衣式服务,促进重大件运输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