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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电子通讯第4期

发布:2018-07-19


中国海商法协会  

电子通讯 第4期 2010年12月

 

 

 

 

    公  告

l          夏礼文律师行正式成为中国海商法协会团体会员以及网站协办单位

 

    协 会 动 态

l      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研讨会

l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研讨会

l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2010年代表大会

l      宋迪煌律师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

l      国际海事委员会与中国海商法协会就2012年国际研讨会举行筹备会议

l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拜访巴西海商法协会

l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在阿根廷和巴西推介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大会

l      魏家福总裁当选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席

l      魏家福主席在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l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会纪要

l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l      中国海商法协会召开2010年海商法研讨会

l      魏家福主席召开会议研究协会工作

l      海仲、海协拜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公 告

夏礼文律师行正式成为

中国海商法协会团体会员以及网站协办单位

2010年11月,夏礼文律师行Holman Fenwick Willan经批准登记正式成为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团体会员之一,同时成为中国海商法协会网站协办单位之一。

夏礼文律师行是一家在航运和运输业享有盛誉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400多名专业律师,分布在8个不同的国家,能够为不同的客户在不同的领域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夏礼文律师行在世界各地共设有12家分支机构,其中包括了:伦敦,巴黎,里昂,布鲁塞尔,日内瓦,比雷埃夫斯,迪拜,香港,上海,新加坡,墨尔本和悉尼。该律师行的海事律师能在各种海损事故,船舶碰撞,海盗侵害,直至船舶全损和残骸打捞业务中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能在与运输,船舶相关的各种商业合同和争议纠纷,船舶融资,航运公司的公司事务诸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协 会 动 态

 

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研讨会

2010年10月14日,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人保财险大厦召开了研讨会。主任委员王海明,副主任委员邹志洪、王淑梅,秘书长韩艳华,以及安瑞、白飞鹏、冯建华、高伟、高移风、杨建国、汪鹏南、张旭波、黄山粤等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海明主任委员首先总结了委员会一年来在海协的领导下所作的各项工作,对各位委员对委员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还介绍了人保财险近年的业务发展,特别是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情况,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在本次会议之前,在王海明主任委员的领导下,部分委员已就网站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初步方案,网站的主要栏目包括组织机构、委员会活动、工作组报告、专家论题、理论与实务研究、法规汇编、海上保险动态及信息、案例选编、委员会通讯录等。对此委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同意会后继续由杨建国委员负责网站建设的具体技术工作,争取尽快上线。

本次会议就国际海事委员会交给各国家协会的海上保险问卷工作进行了探讨。邹志洪副主任委员亲自领导此项工作,白飞鹏等委员进行了充分准备,并在书面征求各位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准备了修改稿供这次会议讨论。委员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对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集思广益、充分沟通,发表了很有见地的观点,为最终答案最终稿的确定提供了充分的参考依据。

委员们还就在日常工作中碰到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如海盗赎金在船舶险和货运险保单下的赔偿、保单中的目的港范围,军舰与民用船碰撞案件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否适用、造船险中船东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从海上保险法律体系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基本共识。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研讨会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沈满堂先生率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一行24人于2010年10月24日至27日赴布宜诺斯艾利斯参加了国际海事委员会2010年国际研讨会。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作为CMI船舶司法拍卖课题国际工作组(IWG)的主席,在研讨会上主持了船舶司法拍卖的国际承认问题的专题研讨。

中国代表团团长沈满堂先生向大会阐述了中国航运企业对鹿特丹规则的关注和思考。

来自40个国家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全面参加了大会议题的研讨,包括救助公约回顾和环境救助、船舶司法拍卖的国际承认、《1910年碰撞公约》百年纪念、今日海盗、南北极法律地位、南美巴拉那河防污计划协调、《鹿特丹规则》。

国际海事委员会是国际上最重要的海事法律方面的民间国际组织,在统一全球海商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2010年代表大会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副秘书长沈满堂先生、宋迪煌先生、安瑞女士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0年10月27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出席了国际海事委员会2010年代表大会。大会审查通过了2009年鹿特丹大会会议纪要、通报了新会员情况、财务状况和正在进行中的课题的进展情况,并选举了执行委员会新委员和国际海事委员会的荣誉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宋迪煌先生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会委员、中国海商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当选为国际海事委员会荣誉会员。

 

宋迪煌先生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于2002年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两届任期于2010年届满。为此,中国海商法协会推荐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宋迪煌先生作为新任执行委员的候选人。经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国际海事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7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会员大会一致赞同宋迪煌先生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宋迪煌先生是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之前,曾担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续李海博士担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之后,宋迪煌先生再次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表明国际海事委员会及各国海商法协会对中国海商法协会的重视与认可,这对进一步扩大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国际海商法界的影响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际海事委员会与中国海商法协会

就2012年国际研讨会举行筹备会议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海商法协会将正式承办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的国际会议,会议将于2012年10月14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

应国际海事委员会主席Karl-Johan Gombrii先生、秘书长Nigel Frawley先生的邀请,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安瑞女士、李莉女士宋迪煌先生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就上述会议的筹备情况于2010年10月27日在阿根廷布以诺斯艾利斯举行了会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列席了会议。双方就会议的筹备工作进展情况交换了意见,并进一步明确将以国际海事委员会的《国际会议承办指南》作为本次会议承办工作的基本工作规则,同时就会议的宣传、预算、注册及具体议程等部分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拜访巴西海商法协会

以沈满堂先生为团长的中国海协代表团于2010年10月29日在里约热内卢拜访了巴西海商法协会。巴西海商法协会主席Artur R. Carbone博士、副主席Rucemah Leonardo Gomes Pereira先生以及巴西海商法协会近二十名代表接待了中国海协代表团。中国海商法协副主席李海博士、中国海协副秘书长沈满堂先生和中国海协副秘书长宋迪煌先生分别就中国海商法、中国海事审判和中国海事仲裁发表了演讲。随后,中巴双方代表就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限制、油污损害赔偿、海事索赔时效、海事仲裁等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

巴西海协副主席Rucemah Leonardo Gomes Pereira先生对中国海事仲裁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对中国海事仲裁的实践加以赞扬。此外,来自巴西海商法协会的参会代表对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发展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就中国海事仲裁的保密性、简易仲裁程序、裁决书的执行等问题与中国海协代表团的成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流。

此外,中国海协代表团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海协将举办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北京国际会议的情况并向与会代表发出了参会邀请。

 

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在阿根廷和巴西推介

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北京国际会议

中国海商法协会承办的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北京国际会议将于2012年10月14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为了尽早让国际同仁了解2012年北京国际会议的基本情况并做好参会准备,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在赴阿根廷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2010年国际研讨会期间向各国参会代表发放了第一批近400份印制精美的邀请卡。中国海商法协会表团的成员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推介2012年北京国际会议,代表团团长沈满堂先生还在国际海事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讲,热情邀请各国海商法同仁积极参加2012年在北京举行的CMI国际会议。另外,在中国海协代表团随后拜访巴西海商法协会期间,还专门向巴西海商法界宣传、介绍了将在北京举行的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国际会议并向他们发出了热情的参会邀请。海协代表团的宣传、推介活动收到了热烈的反响,已有许多国际同仁表示一定会来北京参加会议。

 

魏家福总裁当选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席

2010年11月26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船长张登辉代表李绍德总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永坚、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司玉琢教授、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海律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作为主席团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先生当选为新任主席。新当选主席提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先生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

会员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的表决,并全票通过了提高会员会费标准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十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了理事会下两个年度的工作。

 

 

魏家福主席在中国海商法协会

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理事:大家上午好!

本人很荣幸被推举为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常务 理事及协会主席,衷心感谢全体会员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会在协会副主席、各位理事以及全体会员的支持下,努力履行好理事会常务理事及协会主席的职责,和大家一起共同将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工作做得更好。


中国海商法协会自成立以来不断壮大,影响力逐步提升,这一切都离不开本协会各发起主席单位多年来的支持,更得益于全体会员的积极参与。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本届理事会,向中国海商法协会历届主席单位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同时,特别向协会上一届主席李绍德先生、第十一届理事会和全体会员表示衷心的谢意!

作为新任主席,在倍感荣幸的同时,更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决心与本届理事会全体成员一起,秉承本会宗旨,发挥理事会的集体智慧、调动全体会员的力量,全力以赴,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推动我国海商法事业的发展和海商法制的健全,为促进海商法在国际范围的协调统一贡献力量。我们新一届理事会将会继续全心全意的为会员服务,在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同时,努力开拓、务实进取,把协会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影响广泛的一流协会。我相信,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这个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本届理事会为期两年,在这期间,中国海商法协会将在2012年首次承办国际海事委员会大会。这将是一次规模较大的国际海商法界的盛会,届时将有来自国际海事委员会各成员国的几百名代表参加会议。为此,本届理事会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努力办好这次大会,藉此树立中国海商法协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对外影响。在此,我也代表理事会呼吁:请各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对协会的各项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同志们,协会是我们共同的家,她的发展也要依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中国海商法协会的美好未来!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魏 家 福 

2010年11月26日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纪要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协会副主席司玉琢教授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船长张登辉代表李绍德总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永坚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以及协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作为主席团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11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第十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于健龙同志代表十一届理事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听取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海上保险专业委员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以及救助打捞法律专业委员会提交大会的2010年度的工作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三、对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名单进行表决

会议宣读了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第十二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产生。

四、对提高会员会费标准的决议进行表决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提高会员会费标准的决议,将个人会员的会费由每年30元人民币提高到100元人民币,并向缴纳会费的会员赠送《中国海商法年刊》;各团体会员的会费统一按每年5,000元人民币缴纳;将主席单位的会费由每年1万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

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提高会员会费标准的决议。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继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了第十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主席司玉琢教授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船长张登辉代表李绍德总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永坚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以及协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作为主席团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此外,110余名理事及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对协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进行表决

会议宣读了第十二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全票通过了第十二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第十二届主席、副主席产生。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主席:

魏家福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总裁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副主席:

刘国元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姚 平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董松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副会长

王乐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

张国发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副总裁

王彦君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副庭长

朱伽林   交通运输部 政策法规司        副司长

於世成   上海海事大学                 校长

司玉琢   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海   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           主任

二、 宣布顾问名单

会议宣布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顾问名单。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顾问:

朱曾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顾问

高隼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顾问

杨良宜   Philip Yang § Co.,Ltd       海商法专家

尹东年   上海海事大学                 教授

高宗泽   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书剑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前副主任

三、对第十二届常务理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会议宣读了第十二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第十二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产生。

四、由当选主席对秘书长提名及任命

司玉琢副主席代表新当选主席魏家福提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秘书长,大会通过了对李虎秘书长的任命。

五、    由新当选秘书长对副秘书长提名及任命

新当选秘书长李虎提名以下人员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副秘书长:

李 莉 中远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室       经理

杨运涛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

安 瑞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副处长

邹志洪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部/合规部总经理

沈满堂 中海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审判长

张雅萍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     处长

宋迪煌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大会通过了对上述副秘书长的任命。

六、    听取协会理事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了理事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刘书剑、张永坚、傅廷中、朱清等协会理事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中国海商法协会年会的时间安排问题。协会年会每年安排在年底,经常出现与其他各单位的会议时间冲突的现象,这样参会人数不但不能保证,而且会议的效果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建议协会每年的年会确定在一年当中时间比较宽裕的时候,保证会议质量;

第二,专业委员会的建设问题。针对协会专业委员会建设问题,建议提交到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并由理事会通过,确保符合协会章程的要求;

第三,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问题。协会各专业委会员的活动很丰富,但协会的会员多数情况下并不知悉。建议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前为会员公布通知,扩大专业委员会的影响力,同时也能使会员参与其中,避免将专业委员会变成地方性的组织。

第四,协会网络问题。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信息化时代,网络对于协会的发展十分重要,不但可以扩大影响,并且节省很多资源。建议协会将网络建设作为以后工作的重心,继续加强协会网站以及电子信息化的建设工作。

                 

中国海商法协会召开2010年海商法研讨会

2010年11月26-27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海商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我国海商法的修改。中远集团总公司顾问朱曾杰先生,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王淑梅女士、《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徐炳先生等来自公司企业、高校、律所等全国各地的海商法界同仁11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议还吸引了台湾、香港地区的学者前来参会。


此次研讨会共收集到了30余篇与海商法修改相关的论文,并有12篇论文的作者在本次研讨会上发言。徐炳、司玉琢、张永坚、王淑梅、张湘兰、朱清、杨文贵、谢伟、孟于群、宋迪煌、傅廷中等活跃在海商法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对论文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参会人员亦根据海商法各章节议题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朱曾杰先生、司玉琢教授、李海律师、宋迪煌律师、杨文贵律师在本次研讨会的总结发言中,呼吁我国海商法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各位同仁们脚踏实地、客观务实的评价我国海商法,同时也希望能够尽早看到海商法列入我国修改法律的计划。

本次会议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广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同时也是热爱海商法事业的同仁们缅怀历史、抒发情怀、呼吁革新的盛会。

 

魏家福主席召开会议研究协会工作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中国海商法协会新任主席魏家福2010年12月2日在北京召集会议,研究协会下两个年度的工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伽林、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刘国元四位协会副主席,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张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永坚及协会秘书长李虎和副秘书长李莉、安瑞参加了会议。


魏家福总裁继2000年当选协会主席后,这是第二次当选。他对协会的工作非常熟悉,也非常重视。与会领导就协会的工作充分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中国海商法协会要明确为企业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研究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举办务实有效的活动,齐心协力,努力促进中国海商法的发展和完善。与会者还一致认为,现在航运市场在东方,但是规则的制定决策权在西方,这对中国的航运企业是非常不利和不公平的。协会要利用其国际海事委员会国家会员的地位,为中国企业争取在国际立法中的话语权。本届理事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努力办好国际海事委员会2012年大会。藉此树立中国海商法协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对外影响。


 

海仲、海协拜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2010年12月24日,贸仲副秘书长、海协秘书长李虎、海仲副秘书长陈波、海协副秘书长安瑞一行三人拜访了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并与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王玉贵、副总经理胡京武、理赔部经理金聪和贾鹏进行了座谈。

李虎副秘书长首先向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以及王玉贵总经理多年来对海仲及海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就海仲、海协以后业务发展问题征求意见。海仲副秘书长陈波、和海协副秘书长安瑞分别介绍了海仲和海协的近期工作情况。在座谈中,贸仲代表具体向船东互保协会人员了解了目前租约、提单等航运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问题以及目前国际海事仲裁的基本情况。船东互保协会领导和专家对海仲及海协今后工作的开展以及具体的工作方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海仲、海协通过此次走访,听取了实务部门对海仲、海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海仲、海协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