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04-19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3年4月19日上午继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继续召开了第十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协会副主席王彦君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协会副主席董松根,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沪湘、交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东、国务院法制办公交商事司副司长马森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孙家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副主席李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协会秘书长李虎出席了本次会议。新当选主席赵沪湘发表了讲话。近140名理事及参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此外,还有23位理事因工作关系未能参会,委托本单位其他理事参会表决并向大会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协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进行表决
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经协会轮值主席单位推荐并经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协会第十三届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候选名单。会议宣读了上述名单,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条的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并全票通过了第十三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第十三届主席、副主席产生。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主席:
主席
赵沪湘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主席
姚 平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松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林智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国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裁
孙家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王彦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魏 东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 副司长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学校党委书记
李 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宣布顾问名单
会议宣布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顾问名单。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顾问:
朱曾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顾问
高隼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顾问
杨良宜 Philip Yang § Co.,Ltd 海商法专家
尹东年 上海海事大学 教授
高宗泽 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书剑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前副主任
司玉琢 大连海事大学 前校长、教授、博导
孟于群 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原总法律顾问
刘国元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原总法律顾问
王海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总核保师
说明:第一,司玉琢教授因年事已高,根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年龄超过七十岁不宜担任协会副主席职务。司玉琢教授是中国海商法学界的泰斗,是中国海商法研究的带头人,多年来为中国海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担任协会副主席期间,更是热心支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是协会的一面金字招牌。故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经协会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聘请司玉琢教授担任协会顾问。
第二,中外运长航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孟于群、中远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刘国元、中国人保集团原总核保师王海明,因退休原因,不宜再担任协会的常务理事职务。考虑三位老前辈对中国海商法事业和协会工作的突出贡献,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经协会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聘请三位担任协会顾问。
三、对第十三届常务理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会议宣读了第十三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条的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第十三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第十三届常务理事产生。
四、由当选主席对秘书长提名及任命
新当选主席赵沪湘提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陈敏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秘书长,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条的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对陈敏秘书长的任命。
五、秘书长对副秘书长提名及任命
根据协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当选秘书长陈敏提名以下人员担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副秘书长:
杨运涛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安 瑞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副处长
邹志洪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
叶红军 中海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李 莉 中远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室 经理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审判长
张雅萍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 处长
宋迪煌 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条的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了对上述副秘书长的任命。
六、听取协会理事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了理事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理事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刘书剑:建议恢复国际海事委员会联络委员会以及争议处理程序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孙芳龙:建议协会实实在在成立一些工作班子,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并多思考具体的工作方法。
单红军:大连海事大学与世界上很多名校建立了联系,建议请世界上这些名校专家来讲课,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大连海事大学在时刻准备为协会提供这样的支持。
李莉:由企业做一些纯理论的研究工作,效果远不及高校在理论研究方面显著,建议取消挂在中远下面的专业委员会。建议协会成立更加卓有成效的专题工作组,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会更加有意义。
王海明:第一,建议落实协会改革的具体方法;第二,考量和思考协会理事的纪律问题;第三,专业委员会,不是纯理论研究的,应是务实的。建议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确定好每年的计划,秘书处也要和专业委员会及时沟通。
李海:今年是海商法出台20年。建议搞一个纪念活动,更加突出协会的效用,也建议今后出台专题问题的课题研究,可以考虑设定奖金制度。
会议请秘书处认真整理各位理事的建议和意见并交秘书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落实。
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