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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十五次会员大会暨第十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发布:2020-08-12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以线上(钉钉软件)线下相结合的创新方式召开了十五次会员大会暨第十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协会第十四届理事会会长、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李祝用、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一级巡视员李存捧、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顾超、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玉泉、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集团北京总部副部长杨运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邹志洪、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迪煌、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等约30名在京代表出席现场会议。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大连海事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教授许民强、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等全国各地500余名代表以网络直播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协会会员664位,有效出席会员人员532位,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听取并审议第十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九条和第十五条有关会员大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规定,会议听取了由协会第十四届理事会会长卢鹏起所做的第十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线上:钉钉软件匿名投票功能,下同)。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通过票的占99%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十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由协会秘书长陈波所作的第十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通过票的占99%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十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二、对修改会员费标准的议案进行表决

协会第十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海商法协会关于修改会员费标准的议案》,议案提议团体单位分为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以赋予其更多的权利和责任;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拟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理事单位会费标准拟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根据协会第十五条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议案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通过票的占100%,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修改会员费标准的议案。

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通过第十五届理事会理事人选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会议宣布了第十五届理事候选人名单,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全部同意票的占74%,对候选人个人投不同意票的均不超过1%,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理事人选,协会十五届理事会产生。

四、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通过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人选

(一)选举并通过第十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人选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九条有关选举常务理事的规定,会议宣布了第十五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全部同意票的占79%,对候选人个人投不同意票的均不超过2%,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人选,协会十五届常务理事会产生。

(二)选举并通过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九条有关选举协会负责人的规定,会议宣布了第十五届理事会负责人即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人选:

会长候选人

李祝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副会长候选人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叶红军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杨运涛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物流事业部/集团北京总部副部长

邹志洪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许民强 大连海事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教授

李玉泉 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迪煌 汇仲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秘书长候选人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

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投全部同意票的占86%,对候选人个人投不同意票的均不超过2%,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负责人人选,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

五、由新当选秘书长对副秘书长提名并通过对副秘书长的任命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九条以及第三十条有关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并由理事会决定的规定,新当选的协会陈波秘书长提名以下人选为协会副秘书长: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处长

默燕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吴津涛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集团北京总部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

王国华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初北平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处长

全体参会人员对上述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线上会议出席有效人数502位,线上投通过票的占98%,线下会议出席有效人数30位,全票通过,符合协会章程和法学会换届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的任命。

六、听取会议代表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默燕兵:协会已走过32个年头,“三十而立”取得了辉煌成就,“三十而已”将会有更辉煌的未来。希望协会今后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投入,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宣传国内外最新海商法动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加强海商法学术研究,结合海商法热点问题,举办高水准高质量研讨会;进一步加强对协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指导,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杨运涛:协会作为学术团体,在中国法学会所有研究会当中具有其独特性,其人员组成既有来自交通运输部等政府机构的官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海事海商公司企业、律所从业人员、律师等,也有国内海商法知名专家、学者等。本次换届大会无论从换届程序形式还是从大会规模来看,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大会。很荣幸当选成为新一届理事会副会长,未来将加强发挥企业的作用,号召海事海商企业会员参与、支持协会的工作。

会议建议常务理事、理事和广大会员对协会工作献计献策,凝聚智慧、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协会凝聚力,扩大协会的号召力,提升协会的国际影响力。建议会后各位会员通过会员群、公共邮箱等渠道提出建议,并要求秘书处认真整理、对好的建议积极采纳。

七、增加协会顾问并为卸任的十四届理事会负责人颁发纪念章

因国家对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有关兼职的相关规定以及任职规定等客观原因,十四届理事会会长和两位副会长不能继续担任协会负责人,他们是十四届会长卢鹏起先生,十四届副会长於世成先生、十四届副会长王春阁先生。

为奖励和表彰卸任负责人为协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会议为卸任的十四届理事会负责人颁发纪念章。李祝用会长为出席现场会议的协会十四届理事会会长卢鹏起先生颁发任职纪念章。於世成先生、王春阁先生的纪念章会后由秘书处寄出。

同时,协会根据惯例继续聘王春阁先生为协会顾问。

 

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

2020年8月12